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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
标准集团解读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
作者:[db:作者] 来源: 阅读:  时间:2023-02-07 00:00 字体:[  复制 

一、改革背景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是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按照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程度,环评文件的形式分为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实施审批制,环境影响登记表实施备案制。环评制度自建立、实施以来,在源头准入、产业优化布局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存在规划环评未充分发挥作用、项目环评负担重编制时间长、企业认识不到位等问题。

我省本次环评制度改革是在以下几方面的背景情况下开展的:

一是贯彻国家、省有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通知》等的相关要求,借鉴京沪有关环评管理改革经验,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审批和行政监管效率,对我省环评制度的实施提出更高的管理要求。

二是落实粤澳港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要求。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提出加强粤港澳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支持深圳在营商环境优化等重点领域深化改革、先行先试,在环评领域实施创造型、引领型改革也是应有之义。

二、主要内容

《意见》共三部分,部分为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明确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强化宏观指导、简化微观管理为导向,推动形成“深圳先行、湾区突破、全省推进”的环评改革新局面。确定鼓励大胆改革、注重系统推进、强化分类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二部分提出具体改革举措,根据国家对粤港澳大湾区、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有关要求,支持深圳及大湾区各地市在环评领域加大改革力度、先行先试。在强化区域规划环评实效的基础上,严格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简化一般行业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具体包括试行环评豁免、告知承诺制、精简环评文件内容等。推动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融合。优化环评审批服务。第三部分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政策、加强环评编制的监督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等措施,保障环评改革有效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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